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:
现将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财规〔2025〕1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韶关市财政局
2025年6月17日
2818375.doc